为塑造广海湾经济开发区新形象,强化服务,杜绝工作人员办事拖拉、推诿现象,保证来管委会办事人员得到及时、高效、优质的服务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凡上门或来电来信要求管委会办理有关事项,咨询有关问题,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有义务接待。首先接待办事人员或者接听来电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。
二、首问责任人必须做到热情大方,耐心有礼,自觉使用文明用语,严禁使用任何有可能伤害来访、来电人员感情,影响服务质量,损害工业园区形象的语言。
三、属首问责任人所在职责范围内的事,要按有关规定办理;不能立即办理的,要做到一次性告知,即向当事人一次性解释清楚要办理事项的依据、程序、所需的全部资料和注意事项等。
四、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,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将来办事的人员引导给经办人员,或向来电人员提供相应部门单位(即各办,局,服务中心,公司,下同)及经办人员的电话号码,严禁避而不答或敷衍了事。
五、各部门单位不能解决或有特殊情况需领导出面协调解决的,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,做好记录并及时向领导汇报。
六、办理或咨询的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单位业务的,首问责任人要向办事人员或来电者一次性指引到相关部门单位。
七、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部门单位业务的,首问责任人应耐心给予说明,告知应到哪个部门单位办理。
八、属来信的,首问责任人要认真做好答复工作,或按单位收文程序办理。
九、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单位执行首问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,除自己应带头执行外,还要负责对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制度进行引导教育,管委会领导按分工抓好首问责任制的落实。
十、首问责任制纳入员工年度考核内容,严格奖惩,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、晋级条件。在一年内如有人投诉某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次数达两次或两次以上的,经核实无误,则年终评比时不能被评为先进。另外,对制度执行得特别好的员工,且外单位有专门感谢的,给予通报表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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