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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海湾经济开发区、市工业新城管委会,各镇(街)政府(办事处)、相关企业:
根据《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(第21批)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便函〔2023〕4号)的文件精神,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(第21批)认定的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通知转发你们,请按照通知要求,积极发动符合条件企业申报,并落实以下工作:
一、积极发动企业申报
请根据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粤工信规字〔2022〕6号)和通知相关要求,把政策要点精准传达到企业,积极发动并指导属地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。
二、做好申报和推荐工作
请申报企业根据管理办法和通知要求准备申请材料(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应保持一致),对提供材料和数据的完整性、准确性、真实性、有效性负责,于2月2日前将推荐企业汇总表(盖章版,并附可编辑格式的汇总表)和企业申报材料(纸质版一式五份,电子光盘2份)报送我局。超过规定时限后,原则上不再受理申请材料。
三、开展申请变更工作
请各园区、镇(街)核实辖区内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是否发生更名、重组等变更情况,如有变更,请企业于2月2日前将申请变更汇总情况(盖章版,并附可编辑格式的汇总表)和企业变更资料(纸质版一式三份)报送至我局。
附件:1.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(第21批)认定工作的通知(便函〔2023〕4号).pdf
2.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(粤工信规字〔2022〕6号).ra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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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月4日
(联系股室:技术改造与节能股,联系电话:552216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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